“感谢县残联和各部门领导的帮助,我终于获得赔偿款了,真是太不容易了。”3月13日,家住建宁县黄埠乡的残疾人张某在家人陪伴下,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道谢。
2022年,承包工地的沈某雇佣张某到工地上清洁卫生,张某不慎被高压电击伤,因伤势较重,上肢截肢,辗转医院治疗,沈某为此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用,不愿再承担赔偿责任。在县残联的协调下,张某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通过司法调解员、律师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多方奔走、协商调解,张某得到了赔偿款。
近年来,建宁县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从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入手,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加大维权工作力度,维护更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建宁县残联与县检察院就依法惩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等达成共识,出台《关于共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意见》,畅通了残疾人权益受侵害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等渠道,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县法院借助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出台的东风,在诉讼服务大厅、法庭通道等地进行台阶斜坡化改造,设置无障碍通道和醒目标牌、无障碍人士专用厕所、放大镜、助听器等,方便残疾当事人办理诉讼业务。
肢体残疾人何先生经常坐着轮椅来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学习法律知识,对这里的设施,他相当满意。“法院大楼里有无障碍通道,我们坐轮椅进出很方便,无障碍卫生间的设计也很贴心!”
此外,县法院还提供精细化诉讼服务,保障残疾人诉权。对确有困难的残疾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为其减免诉讼费,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则开通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进一步简化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司法局还提供预约上门服务,确保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获得无障碍法律援助,扩大了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
在加大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力度的同时,建宁县还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他们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从2022年开始,县残联协调成立建宁县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站,建立“2 x”部门联动的残疾人维权机制,对于重大、疑难的残疾人维权案件,推行“司法行政、残联 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合力化解残疾人维权难题,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与服务。
法律救助服务站定期对残疾人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进行梳理分析,对诉求合理的涉诉信访事项,按照调解优先、诉访分离原则,积极引导残疾人诉前化解纠纷。
近三年来,建宁县各部门通力协作,共为残疾人争取各类赔偿款300多万元,数十名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来源:三明日报(魏海良 陈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