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普法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后要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管理。”4月24日,尤溪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多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企业负责人与员工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这是三明市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平常一幕。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基石。自2023年以来,三明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综合履职,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7件82人,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织密立体“保护网”
2024年11月,明溪县法院针对雷某菊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回溯至2024年3月,一名消费者来到明溪县检察院信访,认为雷某菊在2023年侵害该品牌商标权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要求申请立案监督。明溪县检察院控申部门经审查后,将该案移送刑事检察部门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办理。
该案系从民事案件中发现知识产权犯罪线索并成功监督立案案例,获评为2024年度福建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优秀案例。这是三明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综合履职作用,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的生动写照。
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技术难题与法律问题,为此,三明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打破过去偏重刑事打击的思维惯性,依法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各项职能,全面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时,市检察院带头直接参与办案,或通过专业指导等形式深度介入,实现案件办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同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促使团队成员的办案能力得到显著提升。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个集体、5名个人获评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4个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例。
绘好保护“同心圆”
知识产权保护,单靠一方之力难以奏效。三明市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机关、
行政机关会签《加强检察履职保护农业知识产权的实施意见》《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及协作配合暂行办法》等工作机制,设立“创新福建·检警联动示范岗”,构建常态化协作模式,全力畅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渠道。
2024年10月,永安市法院针对一起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依法作出判决。该案件正是永安市检察院在日常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发现的。
尽管当时扣押的货品价值不足5万元,但所使用的该知名品牌商标标识外包装连卷袋数量超过2万个,已然达到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立案标准。于是,永安市检察院迅速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随后永安市公安局经过审查,决定立案侦查。
案件侦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精准引导侦查,协助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提升办案效率,最终成功固定关键证据,顺利侦破案件。这种多部门协作联动的模式,不仅有效缩短办案周期,更凝聚起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
“治罪”的同时更需注重“治理”。三明市检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针对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在解决当前问题的同时,推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良好效果。
传播保护“好声音”
积极营造浓厚氛围,让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全民共识。三明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宣传方式,致力于将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播撒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4月23日,一场“知识产权模拟法庭”在三元区市场监管局拉开帷幕。三元区检察院检察干警、三明学院人工智能专业教师、辖区商户代表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和公诉人等角色,“审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案件。
本次模拟法庭由辖区真实案例改编,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件审理让到场人员切身体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检察官们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借助专题讲座、案例解读、现场互动问答等多样化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
此外,检察官们还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开展漫画普法和案例普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保护永无止境。三明市检察机关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为着力点,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为创新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检察力量”。
来源: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金 鹏 通讯员 李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