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三明市召开第三十一次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群体奖励大会。会议奖励了全市17名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群体)。为在全市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良好社会风尚,三明市委文明办推出“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展播”专栏,用典型事迹再述“英雄事”。
今天一起来看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廖生铖的先进事迹

廖生铖,1987年7月生,大田县商务局干部
2023年12月8日13时35分,廖生铖骑车送孩子前往大田县实验小学上学时,突然看见距校门约50米处路旁一巷子内有浓烟冒出,根据在消防队伍服役期间的职业经验,他迅速判断出应是有火灾发生。廖生铖急忙放下孩子并交待其自行进入校园,随即将车掉转骑到巷口旁停放,跑进巷子查看情况。只见一四层老式居民楼二楼一窗户内浓烟翻滚而出,居民楼位于闹市区十字路口处,临近街边,楼间距小,楼道狭窄,居民数量多,且正值学生上学的高峰期,往来人流量大,火势如果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廖生铖立即大喊着让周边群众疏散,自己则不顾危险跑上二楼,观察屋内着火情况,同时交代正在向外奔跑避险的房主报火警。室内弥漫着浓烟,视线严重受阻,仅能辨别着火点在一房间内,火势正迅速扩大,浓烟四散,已经向一楼楼梯口蔓延。直接进入房屋寻找水源灭火风险系数高,廖生铖选择敲开对门住户大门,提醒尚不知情的老人注意避险,同时借用容器接水进行灭火。
来不及做防护措施,廖生铖提着水桶,迅速来回,冒着浓烟一次次冲进着火房屋,将水泼向着火点,来回十几趟,终于把明火扑灭,有效防止了火灾蔓延。此时,廖生铖鼻腔和喉咙内已满是烟灰。随后消防人员赶到,进行后续处理,廖生铖便自行离开。
2024年1月17日,大田县公安局确认廖生铖行为为见义勇为。
来源:三明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