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三明市召开第三十一次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群体奖励大会。会议奖励了全市17名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群体)。为在全市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良好社会风尚,三明市委文明办推出“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展播”专栏,用典型事迹再述“英雄事”。
今天一起来看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李扬的先进事迹

李扬,男,2004年5月生,南京三江学院学生
2024年7月13日22时,做暑期兼职的李扬送外卖途中路过泰宁县城区杉津桥时,经过桥中段,发现右侧有一名少女神态异常地在桥上护栏边将鞋子整齐摆放,随即双手攀上护栏准备翻出桥外。李扬赶忙喊了一声,少女不回应,他立刻紧急刹车,来不及将车子停好,便跳下助力车冲向少女。此时,少女已翻至护栏外,欲从桥上一跃而下,千钧一发之际,李扬扑向护栏,伸出一只手一把抓住了少女的右手腕。少女不再坠落,缓了一口气的李扬立即借助护栏的支撑,将整个腰腹紧贴护栏,伸出另一只手,双手抓牢少女手腕,随后交替用力,一点一点将少女往上拉扯。拉到少女手肘位置时,李扬察觉自己力气即将耗尽,无法凭一己之力将少女拉上桥面,便双手一齐使力,紧紧抓住少女手肘,防止滑脱,同时大声向周边群众求助。周边群众听到呼救立即围拢过来帮忙,众人齐心协力最终成功将少女救回桥上。少女脱险后,李扬倚靠在一边稍作休息,同时提醒众人报警,随后便骑上助力车离开现场,继续完成自己的外卖订单。
2024年8月15日,泰宁县公安局确认李扬行为为见义勇为。
来源:三明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