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殡葬领域相关政策-凯发k8官网

凯发k8官网-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  
最新要闻    图片新闻    公告公示    文明创建    志愿服务    未成年人    专题集锦   评论博文   讲文明树新风   文明播报    县区动态    魅力三明    三明人文        他山之石        道德模范      我们的节日   
  您所在的位置:凯发k8官网-凯发k8官网登录入口 > 讲文明树新风
三明市殡葬领域相关政策
[三明市民政局]         2025-03-26 10:28:00        字体显示:

  一、城乡户籍人口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政策

  (一)主要内容:2025年2月1日起,三明市实现全域户籍人口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二)减免项目:1.遗体火化费;2.遗体接运费;3.遗体存放费(馆内冷藏柜存放72小时内);4.骨灰寄存费(1年内);5.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可以免除骨灰盒(200元及以下)。

  二、规范市区殡葬活动管理

  为规范市(城)区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三明市(城)区殡葬活动管理:

  (一)关闭太平间。关闭市(城)区各医院太平间,殡葬服务机构接到通知应在6小时内将逝者遗体移到殡仪馆治丧,丧事办理由逝者亲属和殡仪馆工作人员直接对接。

  (二)实行定点治丧。吊唁活动一律安排在殡仪馆举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殡仪馆以外的公共场所为逝者办理丧事。

  (三)提倡文明办丧。大力提倡文明、简朴、节约办丧事,反对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严禁在市区抬棺游行、撒放冥币、燃放鞭炮。

  (四)实行阳光定价。全市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和政策规定的延伸服务执行政府定价,殡葬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均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三明市殡葬从业人员“五不准”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殡葬行业管理规定,提出“五不准”要求。

  不准违规收费严禁强制收费、捆绑销售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不得超标准收费或收取未公示的费用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不准违规操作严禁超越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违规从事遗体接运、存放、整容等服务严格遵守殡葬服务操作规程,确保服务安全、规范。

  不准谋取私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规从事殡葬服务经营活动不得与供应商勾结,收取“好处费”不得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丧属利益和行业声誉的行为。

  不准误导丧属严禁对丧事承办人进行误导和欺诈不得限制或禁止丧属使用自带丧葬用品服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丧属意愿,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不准参与不良行为严禁收受、索要丧属红包、礼品不得参与迷信低俗的殡葬活动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殡葬行业形象的行为

  四、党员干部在殡葬移风易俗的纪律规定

  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4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和省殡葬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定,坚决抵制旧的丧葬习俗,带头移风易俗、简办丧事,树立殡葬新风,为全市群众做好表率。

  (一)严禁违规操办丧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禁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和使用公款、公物、公车。不得利用职权为生产、经销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建造封建迷信丧葬设施及从事封建迷信丧葬活动提供便利。

  (二)严禁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党员、干部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子女、亲属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应予以教育和劝阻,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三)强化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丧葬事宜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好 人 榜          更多>>
 
图片1.jpg
 
龙荣根.jpg
图片1.jpg
 
王贵珠正像.jpg
   创 城 简 报     更多>>
创城简报2012年第25期
创城简报2012年第24期
创城简报2012年第23期
创城简报2012年第22期
 创建工作交流        更多>>
创建工作交流2016年第1期
创建工作交流2014年第14期
创建工作交流2014年第13期
创建工作交流2014年第12期
主办单位:中共三明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凯发k8官网的技术支持:
网站地图